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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高效审判保障春耕生产

----2014年春北安法院各法庭依法保障春耕生产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12 14:38:09


 

一年之计在于春 ,春耕对于农民来说决定着一年的收成、一年的生活。2014年在备春耕生产期间北安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工作,为广大农民的备春耕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就地办案、第一时间化解矛盾

北安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设立二十四小时接待电话,发现矛盾第一时间到达矛盾现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一位中年妇女陈某来到通北法庭接待窗口,向接待人员哭诉。当天早晨发现本村的正在她家承包田里播种大豆接待人员询问得知不同意将承包田转包他人,便强行耕种。陈制止未果后回家取刀要与孙拼命,经邻居劝解她说“拼命不是办法,你快去找法庭,法庭会给你解决的。”因此才有了开头的一幕。接待人员马上将该案向庭长汇报。庭长王玉玺得知情况后,考虑到第二天就是双休日,当事人的情绪极不稳定,如果下周一按正常程序审理可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当即决定立案并带领书记员及法警驱车直奔陈家的承包田。此时已将陈的5亩承包田种完正准备回家。王庭长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后,一边向其了解情况,一边做其思想工作,为其讲解法律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劝解,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可以将土地退给陈,播种的种子和化肥也不要了。陈见其态度诚恳,也不再僵持了。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在承包地头达成了和解协议:陈的5亩承包田今年由孙耕种,孙当场给付土地转包费1000.00元。

二、调判结合,划纷止争保春耕

 在春耕期间北安法院服务于春耕的时间性,注重调判结合,为备春耕生产提供司法保障。2014年3月二井法庭受理了原告范某与被告肖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经了解双方争议较大,原告坚决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已准备好了备春耕生产的种子化肥,随时准备抢种。为了保证春耕生产的及时顺利进行,二井镇法庭两条腿走路,在积极进行调解的同时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做好了调解不成及时判决的充分准备,经过庭前庭后的几次调解双方的争议不断缩小,4月3日在判决送达前,审判员王世亚同志没放弃调解,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双方的争议缩小到同意解除合同,违约金争议在1.6万元与1.8万元之间,在僵持的过程中王世亚同志为双方分析到如案件判决后双方任何一方不服上诉必将影响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因为一千元钱双方是否有必要再到黑河进行二审甚至走到执行程序,在法官们推心置腹的调解中,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服务大局、以高质高效的审判为春耕生产服务

 对于围绕备春耕生产的案件我院均设立绿色通道,从大局出发,高质高效进行审判,切实为备春耕生产提供服务。  2014年4月14日我院受理了原告为北安市农村信用社的13起涉及贷款人13人、抵押房产17户,本金1535万元,利息及逾期违约金4 373 759.33元 的贷款纠纷案件,立案庭在审查该案是发现如此大数额的贷款未能如期履行给本是为农业生产盘活资金的信用社经营带来了经营困难,且此时正是备春耕生产时期,农民急需贷款,申请人单位因存在大笔贷款未能收回导致贷款指标迟迟未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信贷矛盾非常尖锐。基于上述情况立案庭开辟了立案绿色通道,当天审查立案完毕将案件转到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收到案件后快审速办,庭长李桂云与承办人刘东加班加点在一周内将该案审结,并转入执行程序。申请单位携带这13份生效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立案通知书向上级部门汇报,北安法院仅仅7天的工作就使这13笔近两千万的贷款的追索进入良性的轨道,这种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争分夺秒的办案效率、服务大局的工作态度深深的触动了申请人的上级部门,他们认为北安法院的审判完全有能力为金融企业的经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4年的农村信贷指标以最快的速度审批下来,并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备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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