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中午一名憨厚老实的农民早早的来到北安法院,把他中午没休息赶制出的一面绣有“政策到户办实事,情系三农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北安市人民法院,以感谢二井法庭通过艰辛的努力为其追回了30余万元大豆款。
2013年原告老张承包了胜利林场的移民户耕地30余垧种植大豆,因承包款未全部交清,为了尽快将收获的大豆变现,老张通过舅舅张某联系出售,在2014年3月12日,某副产品公司职工衡某与张某在原告处运走大豆134046斤,每斤2.13元,价款计285517.00元,并出具收条,约定几日后付款。几日后老张向该副产品公司索要货款,该公司称其是与张某协商的购买大豆,该公司到老张家就是验货收货,要不怎么只给老张出具收条而非欠条呢?无奈老张又找到张某索要,张某称大豆是公司运走的应该找公司要,不过他可以帮助协调,就这样老张开始了漫漫的索债路。
因老张承包的耕地系胜利林场的移民地,几十户移民户拿不到承包款到处上访,林场急需该款解决群体上访的问题,一再向老张索要承包费,老张的女儿上大学急需学杂费......,而老张的舅舅张某名下又没有任何财产,在多重压力下老实憨厚的农民被迫走上了上访路,先后带着生病的老母亲等一家七口到市政府门前下跪上访,经信访部门接谈后向其释明该纠纷需经法律途径解决。
老张拿着那张运走他一年收成的30余万元的收条来到北安法院,二井法庭在审查立案时了解到老张的困境,马上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庭长张弘默同志马上与运走大豆的公司及张某联系,全面了解案情,发现大豆虽是公司运走,但公司与张某间存在另一笔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向张某讲解相应法律规定,要求张某立即筹措资金偿还大豆款,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法庭的说服教育下张某多方筹措资金,用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将妻子的保险退回,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将大豆款全额交到法庭,老张抱着半袋子钱存到银行后没有回家、没有吃饭马上赶制锦旗,他说:“我要了半年钱,也被林场追了半年债,到了法院,法官为了给我省诉讼费进行诉前调解,我还曾不理解到处上访,张弘默庭长这么年轻都不和我一样的,起早贪黑的帮我要钱,全庭人没喝我一口水、没吃我一口饭,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这面锦旗你们一定得收......”,看着眼泪在眼圈转的老张二井法庭的干警们觉得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那么的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