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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诠释人民法官的忠诚

--记北安市人民法院郊区法庭审判员张金龙

  发布时间:2012-03-06 14:47:43



1225,星期日,这是我国传统的大礼拜,也是西方的圣诞节。然而,这一天,在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干警没有休息,更没有人为圣诞而狂欢,他们自发地来到法院会议室,深深缅怀一位刚刚离去的好法官、好战友——张金龙,一起追忆他曾经走过的闪光足迹。

20111222,因“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殿、弥漫性肝炎、骨髓异常综合症”等严重疾病,北安市人民法院郊区法庭审判员张金龙,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眷恋,走完了他短暂但又不朽的一生,时年40岁。

就是这个年仅40岁,却已有19年工作经验的年轻法官,十几年如一日,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廉洁执法、甘于奉献,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默默地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经济压力,自强不息,忘我工作,以顽强的毅力,诠释了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人们为他的英年早逝而痛惜,更为他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所感动。

他走了,带着他对法官职业的无限眷恋;他走了,但是没有一丝遗憾,因为他把自己短暂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他所钟爱的审判事业。

他走了,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但是,他却把崇高的精神留给了他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干警自发组织的追忆座谈中,很多干警说起往事,满含热泪,泣不成声。

在他一生中,法官是他无悔的选择

19929月,21岁的张金龙怀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对审判事业的崇敬,踏入了法院这个庄严的大门。他在日记中写道“当时心里那个甜啊,就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1994年因工作需要,他由政工干事,被派到条件较为艰苦的郊区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一干就是十七个春夏秋冬,他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法官职业。

在法庭工作的十七年里,他跑遍了辖区内的200多个村屯,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达400多天。他每年审理案件都超百件,累计审理和参与审理案件3000多件,他所审理的案件,调解多、上诉少,自动履行率高,实现了“三无”,即判决案件无更改、调解案件无反悔、所审案件无超审限、平均审限21天,最短审限仅为1天,调解结案率在90%以上,没有一件当事人申诉上访或矛盾激化。曾被黑河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被黑河中院授予“调解能手”、“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北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并多次被北安市考评委授予“优秀公务员”受到记功奖励。在与病魔抗争的过程中,他知道自己得的是不治之症,但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忘我地工作在审判一线,他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对审判事业的忠诚。

在领导心目中,他是爱岗敬业的楷模

曾经的老庭长高金福说:张金龙同志担任书记员时,全庭案件的开庭记录、文书送达及卷宗装订、案件登记、内勤报表等工作都由他一人完成,案件最多时每年达到一千一百多件,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19977月他被提拔为助审员,当时庭里没有书记员,他“一员顶三员”,助审员、书记员和庭里的服务员,同时担任法庭的调研员、法宣员和信息员。他对工作精益求精,装订卷宗近万卷,无一差错,他所装订的卷宗被作为全院书记员学习的范本,同志们都说,看他装订的卷宗是一种享受。他工作不分昼夜,除办案外,每年撰写调研文章及司法统计分析30余篇,他撰写的法宣文章120多篇,分别在国家、省、地级报刊刊登,有的还在省法院获奖。担任审判员后,他早出晚归,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深入到案发地送达、调解、开庭、执行。1997年夏季,庭里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期间,所有人员集中到农村清理执行案件,庭里只有他一人留守,所有案件的立案、审理和值班值宿都是他一人承担,他是天天吃住在法庭,以庭为家,但是他从未向领导提出过困难。他干的多,说的少,从不向组织提任何条件,不管自己多苦多累,多受委屈,他从不抱怨。一次一个被告人喝的醉熏熏来到法庭,对他出言不逊,还有辱骂的言词,但是他很冷静,而且打车把他送回了家,过后这位当事人特意到法庭再三向他道歉,案件也顺利调解了。

现任庭长刘忠杰在谈到张金龙时,无限感慨地说,张金龙特别热爱法官这个职业,他视工作胜过他的生命。他患有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殿、弥漫性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等多种疾病,这种病目前来说,没有根治的办法,自身丧失造血功能,只能靠药物和输血维持生命。他身体非常虚弱,同志们都很心疼他,法庭集中下乡办案,都不让他去,但是他坚持与大家一起下乡工作,有两次外出办案,由于劳累,他昏倒在地上,当他醒来同志们要护送他去医院时,他却笑着说,没事,歇会儿就好了,能和你们一起工作,我觉得病好多了! 20068月的一天,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为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他反复、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工作到下午一点多,连续工作了五个小时,连午饭都没顾上吃,由于过度劳累,他当场昏倒在法庭上。当事人被他的工作精神深深打动,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20075月的一天,他承办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时,原告提出诉讼保全,要求查封被告大豆。被告住在一百多里的大山深处,有十多里山路崎岖,道路泥泞,车进不了山,只好步行,当时他的身体相当虚弱,但面对当事人焦灼和期待的眼神,他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回来后就病倒了,在住院期间,他常常是打完点滴,输完血后,马上又投入到工作中。

曾经和他一起工作过的赵光法庭副庭长王胜宇说:一次我与张金龙在下乡办案途中车翻了,我俩被扣在车下,当时我最担心的就是张金龙千万别碰破哪里出血,我知道他的病一但出血就止不住,但就是在这危难时刻,张金龙却牵挂着我的安危,在车下一直问我怎么样。后来我们被放牛的老人发现,砸碎车窗玻璃,把我们拉了出来,我们被送进医院,张金龙当时头部缝了十几针,耳朵一侧出血不止,但是在车祸的第三天,伤还没有痊愈,他就又上班了。

他有顽强的毅力。他虽然身患重病,但他从不给组织添麻烦,从他的日记中看到,“我难受时就用药物顶着,下乡带药片,回来晚上喝汤药,有时自己做成药丸,我经常偷着吃,怕同事担心”。

庭长刘忠杰在座谈时说,在农忙时节,为不影响当事人农活,法庭同志要起早贪黑去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大家都担心张金龙同志的身体,让他在家休息,但是,张金龙同志坚持与同志们一起起早贪黑地办案,有时他还牺牲大礼拜休息时间办案。后期由于病情加重,他上班走路都很困难,为能坚持上班,生活十分节俭的他,自己买了一辆摩托车上下班,他的身体很虚弱,有时下班连摩托车都发动不起来,大家就帮他推着发动起来。从他身上真正体现出一个人民法官的高尚境界。

在同事心目中,他是办案的一把好手,他善于做群众工作。副庭长宋君说:张金龙同志为人谦和,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平易近人,讲究工作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调解案件入情入理,案件处理的效果好,从没有当事人上访。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他通过到村里走访,了解到原告是因被告的姐姐起诉其索要欠款,致使小两口经常争吵,一气之下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也同意离婚,但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且有一上小学的儿子,学习成绩很好。找到症结后,他分别做了双方当事人及家人的工作,并找到被告的姐姐,与她谈了离婚对孩子成长的不利,请她考虑其弟弟目前的经济状况,不要因一时冲动毁了弟弟一家的幸福,经多方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好协议。案结后,他又进行了回访,小俩口过得非常美满。

2005他接手两起农民诉村委会材林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为了查明事实,他多次到案发地去测量、勘查所剩树木的棵数,并请有关技术人员去林地对树龄进行鉴定,当时正值隆冬季节,他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踩着齐膝深的雪,手和脚都被冻坏了,但查清了事实,保护了二位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感动地说,没想到我们的官司能赢,张法官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呀!

他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副庭长王春胜说,张金龙同志虽然身体不好,但他心里很少想自己,总是想着工作,想着老百姓,处处为当事人着想。2006年他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已73岁高龄,有5个子女,老伴于20049月去世,王某和没有结婚的小儿子一起生活。除三女儿,其他三个儿女均不履行赡养义务。张金龙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到王某家里去开庭。开庭那天,王某家里挤满了群众,考虑到农村这类情况还有,他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做起了老人和子女们的工作, 从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律义务讲到孝敬父母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从父母抚养儿女的艰辛谈到儿女孝敬老人的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赡养协议,王某及儿女们都很满意,在场村民也深受教育,此后至今,该村没有再发生赡养案件。

20067月的一个周末,他办理一起外地个体户刘某诉张某拖欠货款纠纷案,为了照顾外地当事人,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他牺牲了休息时间冒着酷暑天气穿村走巷向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在了解到被告是因资金周转困难,造成难以及时支付欠款时,他一方面耐心地做被告工作,希望他克服暂时困难,既要盘活资金又要讲究诚信,另一方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体量对方的难处。通过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在金额上作了适当让步,被告积极向亲友筹款,当即付清了货款。

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政工科长马洪玲说:他曾经几次看见张金龙同志在上下班的路上实在走不动了,在路边歇歇,但他仍然坚持工作。特别让人感动的是,20079月法院组织干警晚上参加全市大型集体活动,张金龙当晚下乡办案回家后,由于劳累过度,高烧不退,已无法参加活动,为不让集体荣誉受损,他让爱人穿上自己的衣服顶替他参加当晚的活动,这件事在全院干警中产生了很大的振动,大家都为他这种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敬业精神深深地触动。

青年干警栾桂平说,就是在他病重不能工作的时候,他还时而拖着虚弱的身体,艰难地来到法庭,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看看那些卷宗,那种依依不舍,让我们为之感动。

在当事人眼中,他是为民的好法官

张金龙从不就案办案,而是想方设法,找到解决矛盾的最佳契合点,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使他们心悦诚服地达成协议,辖区老百姓提起他,都赞扬地说他是好法官。在审理王某诉郭某土地流转合同案时,该案是发回重审案件,张金龙接手此案后,感觉双方当事人冲突激烈,如果马上下判,案子解决了,但双方的矛盾不会解决。在当庭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庭后他邀请村委会领导及当事人的亲属、朋友共同作调解工作,晓以利害,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67月在审理赵某诉孙某承包地界纠纷案时,为了消除双方隔阂,不使矛盾激化,他邀请村会计和一名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三人顶着烈日来到双方的承包地,进行实地测量,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共同进行调解,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协议,看着他满脸的汗水和一身的灰尘,当事人十分感动。

勤奋好学,他是业大的五好学生

审判员刘亚利回忆说:我与张金龙在95-98年是业大同学,金龙学习非常认真,一次他在阑尾炎手术住院期间,正赶上法律业大考试,大家都劝他先治病以后补考,但他以顽强毅力坚持参加了考试,由于他学习刻苦,每年都被评为“五好学员”,并取得法律专科、法律本科的文凭。在毕业式上,业大老师对张金龙同志带病坚持学习,提出了特别表扬。张金龙工作之余,他的爱好就是读书和练习书法,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去歌舞厅,谨言慎行,业余时间,认真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刻苦练习书法,在书法比赛中多次获奖。

副庭长王春胜说:张金龙同志善于思考,他在工作中善于探索和总结,他凭着多年法庭工作经历,总结出了一套调解工作经验,如对离婚案的“唤起旧情法”、“合力调解法”,对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矛盾疏导法”,对赡养案的“亲情感化法”等一系列调解方法。对所诉案件,他都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善于以情感人,以法服人他用自己的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公心和责任心,从亲情、友情、乡情出发,多层面、多角度入手,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使90%的案件得以和谐解决。

他是廉洁自律的典范。由于病情不断加重他从每周要输一次血,到每周要输两三次血,他的血小板为0,输一次血小板费用就是1500元。仅输血一项费用就高达二十余万元。巨大的医疗费用,早已让他不堪重负,全家人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倾其所有,除了必要的生活费用,姐妹们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为他治病,年已68岁的父母为给他治病,还要打工。但是,张金龙没有因此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和他一起共过事的审判员王长君回忆说:张金龙同志曾经说过,办案这么多年来,有很多次当事人给他送钱,但是他都没收,他说他也可以收下这些钱,买个大点的房子,可是他觉得住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心里更安心,他也可以拿这些钱买车,但是他感觉步行更坦然。从他的日记中我们看到这样一段话“今天,是我住院接受治疗的第五天,我收到了一封当事人的感谢信和500元钱,这对于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每周都需要输血的我不能说不是一个诱惑。但良心告诉我这500元钱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一家老小辛辛苦苦喂养一年的两头肥猪,辛勤耕耘一亩土地收获的苞米,我怎能忍心收下这钱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他无数次拒绝当事人请吃,面对当今社会情、钱、权等各方面的诱惑和考验,他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和他一起在法庭工作过的少年法庭副庭长丁永信同志回忆说,很多次当事人出于感激,给他送烟,他都和丁永信同志一起给当事人退了回去。十七年的法官生涯,他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生活十分俭朴,在整理他遗物时,他办案用的一个公文包,用了十几年,已经破损,里面还放着他吃过的药。

在家人心目中,他是全家的骄傲

张金龙的父母生育了四个儿女,他是唯一的儿子。在父母眼中他是勤学上进又孝顺的好儿子。母亲在谈到他时说,他从小就酷爱学习,喜欢书法,他非常喜欢法官这个职业,就连他的法服他都十分珍爱,平时总是把它洗的干干净净,放的平平整整,不是工作时间,舍不得穿法服,就是在病重期间,他也总是拿出来看看,再小心的放起来。

父亲在谈到他时含着眼泪说,儿子把工作视为生命,在病重住院的日子里,最想做的就是上班,最牵挂的还是工作,他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写了10万多字的日记,看着他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一丝力气,父母不忍心再让他写日记,可是他每次输完血,有一点力气,就立即写日记,回忆他办案和成长的历程。他很少说话,但是说的最多的还是病情好转,我就上班,我要加倍努力工作,报答组织和同志们的恩情。父亲说组织和同事给予他的关怀,让他一生没有遗憾,他走的很安祥,他最大的希望就是早点好起来,再为法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对母亲的最后交待是:“我是共产党员,不信任何东西,不要烧纸,给我盖一面党旗”。他告诉孩子的是:记住那些曾经捐款援助过我们的人,以后报答他们。

妹妹在回忆他时说:哥哥是那么的热爱他的职业,有时甚至几个月我都看不到哥哥,一次星期日休息我去看哥,可是他又去单位了,我太想哥哥了,就到法庭去看哥哥,我看见哥哥正在伏案工作,瘦弱的身躯前放着厚厚的一摞卷宗,我心疼地说:“哥哥,我的字写的挺好,我帮你写吧”,哥哥说,写的是法律文书,你帮不上的。妹妹流着泪说,哥哥这种敬业精神也激励着我们好好工作。

姐姐在回忆他时说,弟弟从小爱读书,多才多艺,擅长书法,会吹口琴,会弹吉它。他孝顺父母,在病重住院期间,他在日记中写道,“一看父母,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怎么父母的头发都白了,我总是在梦中醒来,泪水打湿了枕头,我愧对双亲”。

 2011年11月28,院党组带着全院干警的捐款到医院看望张金龙时,他牙齿由于长期服药和输血已经脱落,脸色发青,耳朵也失去了听力,借助助听器和观看口型听大家说话,但他还以乐观的态度,感谢党组的关怀,感谢同志的帮助,并一再表示病情好转就上班,一定要加倍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回报人民。

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日记中写道:病要能缓解,我要去上班,我非常热爱我的职业,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把毕生精力献给党的事业,为人民做点小事,我感到无比荣幸。

张金龙同志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但他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无比忠诚的崇高精神,将鼓舞和激励我们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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