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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发布时间:2014-10-29 15:07: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从一般意义上讲应当不会存在共同犯罪问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可见,交通肇事罪存在着共犯问题,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只能是“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车人四类人员”。

    二、此类人员必须有“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

    三、须是造成了“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后果。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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