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全院大会,系统学习《规定》,按《规定》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了《廉政监督卡》,根据最初工作安排,在11月末前完成了《廉政监督卡》回访工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北安法院自2014年8月10日到回访前共受理各类案件690件,按回访30%的比率,共完成廉政回访案件207件,其中电话回访200件、约谈回访2件、上门回访4件、信函回访1件。并对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等进行了廉政回访。从廉政回访的情况看;
一是各业务庭局都能按要求向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
二是有的当事人对“廉政监督卡”认识存在偏差,送达后随手丢弃;
三是当事人对法院的回访工作认可,感到法院是想改进工作;
四是当事人反映绝大多数法院干警工作认真负责、执法公正。如东胜法庭受理的刘微微诉方意水离婚案,办案法官韩召峰工作热情,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在被告在深圳不知住所的情况下,联系我院去深圳办案干警孙浩通过关系经一天的时间找到了被告,后因案件管辖权问题,原告撤诉,但原告对法院的这种敬业精神所感动,尤其是孙浩与原告素不相识还能为原告联系被告,这一举动感动了原告。
五是极个别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还存在法言法语运用不贴切,释法工作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