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调解终和好,双宿双飞游海南 作者:许蕊 发布时间:2015-03-05 15:36:23
2014年,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先后两次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使老夫妻重归于好。
2014年初,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女方王某诉男方周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刘亮发现,原、被告系虽系再婚,但双方已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十余年,双方的感情基础很好,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王某某的女儿在北京工作并结婚生活,婚后生育了子女,因孩子年幼,作为姥姥的王某某就到北京照顾外孙,一去半年,周某某独自在家生活,无人照料。基于此原因,双方发生矛盾,王某某在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周某某离婚。鉴于双方良好的感情基础,承办法官刘亮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综合分析了案情。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庭审中达成和好协议,矛盾得以化解。双方调解和好后,周某某因碍于情面,未能与王某某一同到北京生活,半年后,周某某再次起诉离婚。该案再次由民一庭审理,承办法官刘亮在前一个案件调解的基础上,针对王某某既要照顾外孙还要照料周某某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解工作,与王某某在北京的女儿进行深入沟通,取得了王某女儿的支持,最终全家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与王某一同到北京租房生活,即能够照顾王某年幼的外孙,也保障了二人的晚年生活。王某与周某重归于好后商议一起到海南旅游,之后再到北京与女儿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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