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法院把人民陪审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公开的有力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严把“选任关、管理关、技能关、保障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助力审判工作、促进阳光司法、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使人民陪审员作用逐渐凸显,陪审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一、以广泛性为着眼点,不断拓展司法民主
我院在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过程中,注重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力求人民陪审员在身份层面上的平民性和社会层面上的广泛性。
一是在身份定位上协调好大众性与专业性的关系。尽可能多地选任非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力求案件审理既体现法律规定又兼顾普通大众的认知水平、良知道德和民俗习惯。并注意吸收如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检验检疫、建筑造价等行业人才,从而更好地以“民间智慧”弥补法官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的不足。
二是在人员结构上协调好学历、职业和年龄之间的关系。采取较宽的选任标准,在知识层面上,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对有一定威望的,适当放宽学历限制;在职业层面上,既有来自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人员,又有来自不同经济组织、社区的居民;在年龄分布上,35周岁以下41名、35-45周岁43名、45周岁以上44名,基本各占三分之一。人员结构相对合理,反映和吸收了不同阶层民意,增强了裁判的公信力。
三是在组织发动上注意协调好平时宣传与选任宣传的关系。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取决于宣传。为做好人民陪审员遴选工作,大力借助媒体力量,推进人民陪审员宣传工作。选任期间,我院在北安电台、电视台、北安信息报和北安法院网刊登公告的同时,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寄发选任公告和宣传资料,在繁华路段设立宣传点和报名点。平时宣传与选任宣传相结合,较大程度地激发了公众热情。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达到128人,超过了在职法官的2倍,全面完成了倍增计划。
二、以规范性为着力点,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面对128人的庞大队伍,如何加强管理,成为我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院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各项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人员管理机制,推动陪审工作规范运行。确定政工科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机构,对人民陪审员培训、参加庭审、日常活动、考核实行一体化管理,并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绩效档案。建立对履职状况不佳的人民陪审员常态化退出机制,根据司法工作形势和需要,从候选人员库中随时启动补充增选程序,把人民陪审员任免工作纳入规范管理渠道。
二是建立参审案件管理机制,保障陪审员顺畅参审。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规定》,充分保证每名陪审员的参审权利。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从2011年的15%上升到2014年的100%。实行人民陪审员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全部参审”,简易程序案件“抽查旁听”,涉众敏感案件“重点监督”的原则。要求法官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需要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提前3天通知陪审员阅卷,参加庭前准备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充分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庭审中,保障陪审员的发问权;庭审后,组织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宣判前,征求人民陪审员对裁判文书的意见,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办案的实效。
三是建立随机抽取机制,增强公开透明度。我们把陪审员分别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坚持在全体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一般类型案件坚持全员随机抽取,避免合议庭固定化,坚决杜绝驻庭陪审现象。在医疗事故、劳动关系、金融保险等专业案件中注重从专家型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每位陪审员的参审频率,对部分法庭采取了按地域就近随机抽取。
四是建立信息化共享机制,提升陪审工作效率。我院建立了陪审员与法官联络QQ群、微信群,对陪审员参与庭审活动及时进行推送消息,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上传相关学习资料。通过两群平台的建立,使得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之间进行对等顺畅的沟通交流,既增进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互动,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又促进了人民陪审员之间的交流,实现陪审员与法官之间、陪审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零距离,使得业务指导更加便捷,解决问题更加及时,工作管理更加高效。
三、以能动性为切入点,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为使这支特殊的队伍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我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制定了《北安市人民陪审员培训实施细则》,坚持“五重”培训方式,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议案水平。
一是重早,注重陪审员岗前培训。开展岗前集中培训,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了解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的庭审程序和司法礼仪,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约束。举行陪审员宣誓就职仪式,增强陪审员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陪审员正确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重新,注重培训的知识更新。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挑选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对新型案例和最高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组织陪审员学习和研讨,增强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仅2014年共组织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30余次。
三是重多,注重培训的多元推进。选择重大、典型、疑难案件,组织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进行庭审评议;打造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及时开展学习与交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召开人民陪审员履职感想座谈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让陪审员多角度认识法院,更好地完成陪审工作。
四是重常,注重日常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每日5个法条学习活动;观看重大案件庭审直播,鼓励陪审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组织陪审员参加我院每周四下午举办的“法官大讲堂”,参加省、黑河市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题讲座,有效地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议案水平。
五是重实,注重学习的实效性。注重陪审员实践经验积累,开庭时法官鼓励、引导陪审员多发问;合议时鼓励陪审员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让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为陪审员创造独立调解的机会;重大案件让陪审员参与调查、庭前证据交换和执行工作;典型案例让陪审员陪审、观摩,有效地提高陪审员参与庭审、分析案情、事实认定和做调解工作的能力。
四、以保障性为支撑点,不断强化协同支持
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院积极理顺各方关系,优化内外部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一是法院自身高度重视。我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同研究、同部署,坚持在机制上予以保障,有效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二是努力争取地方支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人事、组织、财政部门有关领导参加陪审员工作会议,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时,把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荐了黑河市、北安市两级人大代表7名担任人民陪审员;妇联向我院推荐基层单位39名女性同志担任陪审员。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资金,保障人民陪审员参训、参审的交通费、误餐补助及误工费及时发放到位,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大力宣传陪审员工作。在北安法院网开辟人民陪审员专栏,及时报道陪审员工作情况。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陪审员履职感想座谈会、人民陪审员征求意见座谈会、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观摩和案件评议等做法及人民陪审员调研,分别在《黑龙江法制报》、光明网、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法院网、中国法律网、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外民商裁判网、黑龙江妇女网等进行了报道,为我院更好地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北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立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沟通民意、监督司法的职能定位,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