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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邹碧华精神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5-04-30 16:35:28


    自古以来“灯”这个词常与“光明”、“温暖”为伴,称邹碧华法官为“燃灯者”、用“燃灯”来概括邹碧华精神对于这个时代的意义,我想是再贴切不过的了,“法治”如灯,点亮自己,照破黑暗,“法治”如灯,总散发着温暖人心的力量,这充分体现了邹碧华精神对于整个时代的意义。这是我对燃灯者邹碧华精神的理解,通过对邹碧华事迹深一步的解读,我的心得体会如下:

    一、要学习邹碧华对党忠诚

    回顾邹碧华同志的一生,“忠诚”二字已然刻在他的生命里,融入到他整个审判事业中,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对法治的崇高信仰是邹碧华同志力量的源泉,正如一首诗上说的那样:“我是用忠诚铸造的,就是碎了、破了,片片也是忠诚。”邹碧华同志用22年的办案生涯演译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忠诚也是邹碧华力量的源泉,这种力量无穷无尽,法治之路步履艰难,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重重阻力,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大刀阔斧,勇往直前,正因为他始终将党和人民放在他的心里,并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也正因为对党和人民这份深厚的感情,才成就了这位司法改革的“弄潮儿”,成就了这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英雄。

    二、要学习邹碧华坚守法则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的实现,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上。“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叮嘱他的一句话成了他一生的信条,一辈子的坚守。邹碧华的一生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从未有片刻停歇,并让公平和正义在他的整个执法生涯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他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他主审的案件中,强者无特权,弱者无欺凌,胜败皆服,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让群众看到了这位“燃灯者”带来的光明和希望。

     三、要学习邹碧华锐意进取

   身为法官,在司法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他身先士卒敢为先。法治之路布满荆棘,但邹碧华却敢为人先、一往无前。为了法治理想,他夜以继日工作、思考,力所能及地推动司改工作的进程,此间种种,体现了他作为一名时代先锋的敏锐性与先进性。“这条船承载着中国法治的希望与未来。前行的路上,会碰上激流险滩,也会遭遇惊涛骇浪,但我们终将不离不弃,风雨同舟!”将自己比喻为一名“行船者”正是邹碧华作为一名法治的“燃灯者”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先锋”责任之重大,关乎后行之人方向、理想与信念,这带给每一位法律人的影响是深刻而长远的。用自己的力量,为审判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添砖加瓦。

    四、要学习邹碧华做人清白。

    在这个物欲横流时代,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不纠结迷惘,心如止水,能守住底线,最见操守、见境界。作为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同志,权力可谓不小,诱惑也一定不会少,但他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做到了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踏实做人,清白为官,干净成事,严守住了做人的原则和底线。他的一言一行,影响和激励着周围的同事,也感动了无数人。“公生明、廉生威”,群众自发地悼念他,不单是对其工作表现的认可,更多的还是缘于对他清廉如水、表里如一高尚人格的敬仰。当干部当如邹碧华,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不越雷区一步,严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带头扬清风树正气。要管好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始终牢记党的教诲和人民的重托,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用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谨慎用权。

    通过对“邹碧华精神”深入解读,发掘出了“邹碧华”精神对于这个时代更深层次的价值和意义,体现了这个时代法治价值理念,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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