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实现“六无”,即“无积案、无更改、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上访、无违纪”,并且所审理案件调解率高、自动履行率高,上诉率低、诉讼成本低。2010、2011连续两年被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庭”。
几年来,郊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全庭人员牢固树立调解是社会效果最佳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意识,实行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不断探索和创新调解方法,把法、理、情有机结合,千方百计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调解结案率达到84%,自动履行率达70%,上诉率低于1%。
一是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对每一起案件,都做到庭前尽力调解、庭中全力调解、庭后判决前不放弃调解。针对个别难度较大的案件,实行以承办人为核心,庭长、副庭长、其它审判人员集中或分头调解的方法,一举或分头个个攻破。
二是把握有利时机,做好说法、说理、说情工作。从法律规定说起,注重做好法律政策教育,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占得住脚;从道理上说起,加强是非责任教育,让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公理;从感情说起,加强思想教育,让当事人懂得亲情、友情、乡情的可贵,从而达到互谅互让。
三是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找准案件争议焦点,选准矛盾转化交叉点,因案制宜,区别对待,施用不同的调解方法。他们总结出适合于有亲属关系案件的“以情动人”劝导法、适合于当事人对法律无知或一知半解的“依法说理”疏导法、适合于既有亲情色彩又有违法行为的“情法结合”谴责法、适合于有上访倾向的“大局为重”双赢法、适合于离婚案件的“唤起旧情”回忆法,适合于家庭成员间赡养、扶养案件的“血浓于水”感化法、适合于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分明”疏导法,适合于矛盾复杂案件的“各方参与”合力调解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调解方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以亲民的作风,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在办案中注重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法、可亲可近的态度、诚恳真挚的情感打动当事人。对所诉案件,都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尊重,用法官的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公心和责任心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把握情理与法理的融合点,引导和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五是善于借力调解,发挥合力调解的作用。注重充分借助当事人亲朋好友、律师、村委会、专业技术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陪审员等各方面的力量,发挥他们在调解中从独特视角看待问题的特殊作用,多层面、多角度入手,提高调解成功率。
六是坚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在乡镇的村屯建立了10个巡回审判点,坚持巡回审判,在农忙时节,把法庭开到老百姓的炕头、地头和村头,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信任,被农民亲切地称为“三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