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庭审行为,不断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和能力,扎实推进“提素质、树形象、转作风、促和谐”主题活动,北安法院开展了规范庭审行为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专项检查,使规范庭审的各项工作常态化,更有利于杜绝庭审活动中发生的不规范行为。
一是确定负责部门,分工明确。为使规范庭审行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北安法院确定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为负责部门,成立了由监察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明确分工负责的内容,使规范庭审行为的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确定检查方式和时间,工作开展常态化。为使规范庭审行为的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北安法院确定调取监控录像和庭审抽查两种方式,规定每周五下午对一周内的庭审监控录像进行检查。联合检查组已于4月8日至4月17日利用10天的时间,对全院16个业务部门在4个审判法庭的30个庭审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责任到人。北安法院对庭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定期个案实名通报制,确定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书记员、法警为具体责任人,对发现问题的庭审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责令整改,使规范庭审工作与奖惩、责任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