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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如何实施?

  发布时间:2015-08-14 16:48:20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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