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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田永东同志被黑河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6-05 16:28:40


    4月27日上午,在黑河市政府隆重召开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北安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田永东同志被黑河市政府授予“黑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田永东同志是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积极进取,在少年审判工作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做出了优异成绩,成为创先争优的模范。

    他始终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探索出“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制度。他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共同探讨和磋商少年犯关押、批捕、起诉、法律援助等问题,切实保护少年犯的合法权益。他与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交流经验,共同研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帮教少年犯的对策,形成了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他注重庭审教育,在庭审中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对未成年犯开展庭上教育,讲法律,促其认罪服法;讲给社会、家庭带来的损失和危害,触动其悔罪;讲道理,以事论理,拨亮少年犯心中的是非荣誉观,促其改恶从善;讲前途,挖其优劣面,促其浪子回头。为充分体现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他大胆实践,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特点,对部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圆桌审判,营造平等、宽松、和谐的法庭气氛,减轻或消除少年犯恐惧的心理,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情。

    由于他的出色表现和突出的业绩,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政法战线先进个人等荣誉,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他所带领的少年法庭被团省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少年法庭;被北安市政法委、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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