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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5-11-02 11:17:54


    ┌─────────┐ ┌──────────┐ ┌─────────┐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 │.│ 传唤通知书    │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公预字第 号  │

    │       男 │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 根据《中华人民  │

    │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 的  │

    │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

    │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 接受传讯。   │

    │应到地点_____│.│          │.│         │

    │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

    │送达人______│号│          │号│         │

    │填发时间_____│.│ 犯罪嫌疑人__   │.│ __公安局(印) │

    │填发人______│.│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送达人__      │.│         │

    └─────────┘ └──────────┘ └─────────┘

    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要明确传唤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传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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