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提素质、树形象、转作风、促和谐”主题活动中,北安法院把践行“司法为民”作为活动的宗旨,为增强再就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2015年11月17日晚上6点,北安法院民事二庭庭长李桂云利用业余休息时间,深入北安市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为再就业的家政服务员普及法律知识并现场解答家政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
李桂云庭长通过对几年来涉及家政人员案件的梳理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了家政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讲解了家政人员经常遇到的服务合同、婚姻家庭关系、民间借贷三个方面。针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合同的必要性、合同的形式、合同内容、期限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处理进行了详细说明,使家政服务人员明白了在签订家政服务合同中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义务以及依法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同时李庭长结合家政服务人员在生活中涉及到的婚姻法中夫妻离婚、财产、房屋分割等问题进行了专门讲解,让家政服务人员在生活中遇到家庭关系发生变故时,在处理夫妻双方及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李桂云庭长结合工作中的经常遇到的一些民间借贷纠纷问题的案例,详细讲解了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一些借款打白条、高利贷以及在借款过程中利息的合法性等问题,以及如何在民间借贷中运用法律规避风险。
李庭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答,帮助到场的家政服务人员解决了在生活、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培训的结束后,李桂云庭长现场为家政培训人员解答一些法律问题,
通过这次培训,使家政服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家政服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了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