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手机短信响个不停,大部分是电商的促销广告,这提醒着我,一年一度的“双11”又来临了。除了手机短信,网络上、微信里,甚至是电梯的公告里,“11•11”四个数字都特别显眼,商家使尽了浑身解数,想让消费者跳到他们的“碗里”。
曾几何时,“11•11”还只是一个单纯的光棍节,这个节日据说诞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某南京高校,是校园趣味文化的代表产品之一,但如今已经被改造成了“购物节”,甚至有人调皮地称之为“剁手节”。这一变化让许多“单身狗”因为失去了自己的节日而愤愤不平,但一转身他们就融入了“剁手党”,为捡到的便宜兴奋不已。
“双11”,消费者真的得到了实惠么?“双11”前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的网络购物纠纷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数据显示,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增势明显,商品价格欺诈情况较为严重。据介绍,网络购物中有三种常见的价格欺诈方式:一是虚构原价。二是虚构优惠幅度。三是结算价格高于标示价格。
其实,面对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落差,稍微长点心眼的人就应该明白其中必有蹊跷。可消费者还是心甘情愿下单“上当”, 用心理学来解释,这就是一种叫做“促销易感性”的本能在作怪。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天生对“打折”二字高度敏感,于是冲动消费,购买了一大堆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
从概念上讲,“打折”属于促销手段,是对于商品价格的临时调整,但如今,尤其在电商领域,打折似乎反而成了一种“新常态”。这或许是商家恶性竞争的结果,其中真真假假,也许有的商家真的打折了,但有的只是虚晃一枪,利用网络修改商品信息的便利性,大肆对消费者“钓鱼”。
近日,国家发改委、北京市发改委、东城区发改委三级价格管理部门联合召开“双11”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要求京东、亚马逊、菜百等18家企业明码标价,禁止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假优惠折价等违法行为,“先提价再打折”这条路行不通了。
当然,监管力度再大,也难保不良商家变换其他把戏,在电商领域,“刷单”是一顽疾。有业内人士称,“十店九刷”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要刷就趁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提供刷单服务甚至成了一种灰色行业。
尽管“双11”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消费陷阱也让人防不胜防,可人们还是乐此不疲,可见人们的购物欲不是那么容易克制的。有人提供了解决方法:不要独自购物,而是和朋友一起;使用现金、借记卡,而不是信用卡消费;在每次消费前列出清单,绝不买清单以外的东西;避开折扣店、网店和电视购物频道等等。
也有人说,“双11”用粗放式价格战激发盲目爆发式消费,实际上伤害了消费者的理性。“双11”,本质上是一场透支的狂欢,电商把前后一个月的流量强制压缩到“双11”这一天,在之后的一段时间会出现流量降低等负面影响;而对于商家而言,销售量的增加使物流方面陷入爆仓的危机,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买回来的商品实际上被利用的比率竟然极低,也就是说贪便宜买回来的产品,实际上对于消费者自身来说作用不大。
或许,在“买买买”方面,要求消费者理性本身就是不现实的,这或许是“双11”成为一个节日的原因。过节嘛,就是图个开心,太多算计岂不是很无趣?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