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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法官为少年犯送去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7-03-10 15:39:09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以往的送达未成年被告人的《告知书》进行了修订,包括检察院量刑建议、开庭诉讼程序的内容、在法庭审理过程享有的诉讼权利、被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及时探视和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等十项内容,在送达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时,将告知书送达给他们,让他们提前知晓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和应当尽的义务,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宋某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告知书》时,高兴地说“看了告知书我们就知道怎么做了......”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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