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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完善告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5 09:13:26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刑事诉讼须知》、《少年法庭回访考察制度》和《少年法庭办案制度》等,使少年审判的各个办案环节和审理程序都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特别是在修订的刑诉法规定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后,他们即对自2006年以来判决五年以下刑罚的89件110人,符合封存的档案进行分类,独立装盒,编号和归档,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调阅审批制度,建立严厉惩处违规查询机制,召开有公检法司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通报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同时,他们还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完善了《未成年被告人告知书》和《缓刑犯告知书》,包括检察院量刑建议、开庭诉讼程序的内容、在法庭审理过程享有的诉讼权利、被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及时探视和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等十项内容,在送达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时,将告知书送达给他们,让他们提前知晓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和应当尽的义务,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缓刑犯告知书》将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遵守的法律和法规及违法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内容详尽地写明,让他们知晓在缓刑期内应该如何做到遵章守纪。

    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宋某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告知书》时说“看了告知书我们就知道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在开庭时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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