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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早提醒 廉洁过清明

  发布时间:2017-04-01 16:40:12



    又是一年清明节,按照中共北安市中纪委要求,清明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好清明节。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除执勤、值班、执法等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2.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3.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5.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6.严禁党员干部因扫墓、祭祀等活动引发火灾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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