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余是个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两岁多的时候父母离异,妈妈一走了之,把她扔给年迈的奶奶抚养,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无暇管教,初中未毕业的她走进了社会,遇到问题不讲究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简单粗暴,不考虑后果,所以在与被害人有矛盾的时候,产生报复心理,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关进看守所几个月的小余,整夜无眠,悔恨交加,思念亲人,情绪不稳定,北安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得知这一情况,驱车300公里来到了黑河市看守所,看望小余,为她讲解即将开庭的法律程序、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以心理咨询师的角度为她进行心理疏导,小余放下戒备的心理,讲述了内心的苦闷和从小到大的经历,叙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家里带来的伤害,给自己家人带来的伤痛,感觉特别对不起被害人和自己的父亲,非常后悔,泪流满面地说:“是我的一时冲动毁了三个家庭的幸福。”
北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未成年案件的过程中,注重庭前感化教育,更注重解开未成年人的心理症结,把心理学引入法庭,不仅可以使未成年人理性地认识法律和自身行为、走出犯罪阴影、更好地去面对未来,还可以帮助法官更准确地理解未成年人,对于正确量刑有相当重要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