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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三服务”落到实处,保障企业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17-04-07 16:22:55


    北安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三服务”活动中与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起的诉调对接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合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于2017年3月将北安市某建筑公司与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间纠缠了近五年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并执行完毕。

    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与原告北安市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签订了办公楼、食堂、车库的工程承包合同,原告施工完毕后因施工质量以及工程款的给付时间、金额双方发生争议,经多次对账、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1月该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施工方立即给付工程款,被告方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认为原告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持有被告方的对账单要求立即给付,被告方提出工程质量鉴定,矛盾异常尖锐,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降低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法院利用“三服务”活动中与黑龙江北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起的诉调对接关系,积极协调管委会参与调解,耐心的对双方释法析理,经过数轮调解终于在2017年3月31日原定开庭之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敦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取得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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