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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7-04-24 10:52:29




    4月21日下午,北安市法院院长于树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委会委员王北华、李佳林共同组成合议庭,在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海龙交通肇事一案。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北安法院严格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完成员额法官的遴选,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办理案件数量,实现入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2017年第一季度,该院院庭长办结案件321件,占本院结案总数的72.95%。院庭长带头办案不仅体现了司法本位的回归,也是北安法院把员额法官办案机制真正落到实处,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审判一线办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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