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在实施党员创新工程中,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注重以创新调解方法推动矛盾化解。近日,北安法院积极采取委托第三方调解方法,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70岁高龄的荣某,丈夫去世多年,2004年荣某与失去妻子的宋某一居生活,2014年双方登记再婚。2016年宋某去世后,荣某离开宋家回到自己儿子家养老,宋某留下22亩承包田,由宋的儿子经营。2017年8月荣某与宋的儿子因土地经营权纠纷诉到法院,要求经营宋某留下的承包地。
法院审查认为农村承包土地实行分产到户,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土地证登记为准,荣某与宋某虽然登记结婚,但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分到土地,且与宋不在一个土地证上,宋某去世后,荣某无权继承土地。考虑荣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法院多次入户做解释工作,告知诉讼将败诉,但老人坚持立案诉讼,而宋某儿子坚持土地由自己耕种。
为了做好老人工作,法庭找到二位老人所在村的领导和司法所领导,委托他们做好调解工作,领导们发动亲朋好友做双方思想工作,继续向荣某讲明土地不能继承的原因,最后,双方在司法所双方握手言和,宋某的儿子从赡养角度,每年给荣某赡养费3000.00元。荣某向法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