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审判秩序、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北安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安保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加大物质装备投入,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加强安检工作。一是投入资金购置了安检门、包裹安检器及手动安检器;二是由法警大队每日派2名法警专门负责安检工作,利用安检门、包裹安检器及手动安检器,对前来法院的当事人进行登记、引导及安全检查,保证每位进入法院办公区的当事人不携带任何危险品;三是由法警队在一楼大厅张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使当事人知晓禁止带入审判及办公区的物品,对于被告知属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后,当事人坚持带入的,法警将其违禁物品进行扣押、收缴;四是对于酒后前来的当事人,安检法警告知其酒后禁止进入审判及办公区,并勒令其离开法院。今年以来,共检查来院人员12000余人,检查出录音录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30余件,保障了当事人及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维护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加强巡视工作。一是由法警大队每日派出3名干警在审判区各个楼层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通过对讲机及时报告院领导,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对在审判庭内大声喧哗、吵闹、蔑视法庭、不遵守法庭纪律的当事人清出法庭,禁止参与庭审,维护法庭正常秩序;二是由法警队设专人通过监控系统对审判庭、审理室、楼道及庭审现场进行查看,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巡视法警进行处置。并且每位巡视法警通过对讲机保持相互联络,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了审判工作的办公秩序。
三、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对安保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作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今年以来,共处置突发事件2起。2012年5月28日,一信访当事人刘某在三楼缓台欲跳楼,被巡视法警谢广雨发现后,立即报告院领导,领导立即赶到现场,与刘某沟通,分散他的注意力,法警队迅速集中警力,采取果断措施,由王傲辉等5名法警找准时机,迅速登上缓台将刘某制服,成功的防止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今年6月,一当事人酒后在法院一楼大厅滋事,被安保人员及时发现,灵活应用应急预案,稳控好酒后当事人的情绪,并有效控制其行为,阻止其进入法院,同时保持警惕防止其做出过激行为,最终在安保法警的有效劝说下,当事人离开法院。
四、加强学习和训练。为提高司法警察整体素质和警务技能,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一是组织法警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人民警察使用械具和武器条例》、《司法警察押解、看管人犯制度》、《北安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突发事件预案》等规章制度,每周确定一名资深法官为法警作法律讲座,使法警在送达、押解、值庭、安检等日常工作中更快的提升自身素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加强体能及警务技能训练。组织法警大队每周一至周五早进行体能拉练,包括长跑、俯卧撑、单杠等基础体能训练并适时进行集中警务技能训练,包括队列、擒敌拳,增强法警身体素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