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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08 15:29:17


    为加强法院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全力推动法院工作进步和发展,北安法院结合实际,于近日出台了《北安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该制度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是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新《党章》、新《宪法》、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新规定、新解释和新要求等。

  该制度明确了党组中心组范围是党组成员,同时规定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人员范围。明确了中心组组长为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时明确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评、和建档。

该制度明确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研读原著与学习辅导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理论交流相结合、专题讨论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业务相结合的“五个结合”的方式。

    该制度强调了学习纪律。参加学习人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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