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门前》是卡夫卡《审判》一书用以开篇的一篇古奥而悲辛的寓言。它描述了一个乡下人试图求见法,却终其一生被守门人挡在法的门前的故事。
初读这则寓言时,一直纠结于卡夫卡晦涩、深奥的表达,努力从这则寓言中探寻卡夫卡独自沉迷于被包围着并逐渐缩小着的德语中,藏身于狭窄静谧的小巷里,为了逃避而不停地写作的人生。体会着卡夫卡永远徘徊在法的门外,想象着那个羸弱的、胆小的、带点神经质的犹太人的灵魂是多么渴望能够越过守门人,并穿过那将要关上的大门,到达他企盼一生的法的面前。
在亲历以立案登记制为序曲的此轮司法改革的起起伏伏时,今天再次读到这则寓言,那个执着的乡下人,那扇神圣的法的大门,那个守门人,乃至高高在上、给人无尽向往的法成为一个个鲜活的、似曾相识的影子在我们的眼前与现实重叠交替。
----先说蒙着神秘面纱的“法”
“法”的原型是头上长着一支角的神兽——獬豸。带着神秘、带着天意。几千年来封建统治人治一直凌驾在法治之上。新中国后经过六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我们依法治国的理念以日益深入人心,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微博、微信对法治的助力作用的充分发挥,使法日益褪下神秘的面纱,人们从远离法律而产生的对法律的敬畏到如今法律就在我们周围,我们随时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生活、保护我们的权益。
----再说那扇乡下人用一生渴望迈进的为乡下人准备的大门。
说到这里常想到旧社会告状先滚钉耙的画面,那个时代法律是权贵者的特权。如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其中一个突出亮点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法律的大门已随时为我们敞开。
----三说那个守门人。
说到守门人,曾有过这样一段精湛的剖析“……守门人是秩序的标识,深居简出的‘法王’可能根本不知道有人守在他的门前,更没有想到守门人可能公然违抗‘法旨’,将求见者挡在门外。看似位阶低下的守门人,当道而立,背靠权威,能够决定谁人入门”,这时“守门人既是秩序的维护者,也是民怨的激发者”。在这段解释中我们似曾见到曾经立案庭的影子,作为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的几年里,立案庭职责身份的转变,在日益柔化着守门人的形象,使守门人成为了民众与法亲近的纽带桥梁。
----四说那个乡下人。
这则寓言中的乡下人的生存环境是秩序当先的社会,人民对法绝对忠诚,并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可现实中不得不想到的是乡下人的反面--信访人,在矛盾纠纷解决的不尽人意的时候,更多的时候他们选择的是“要不要打倒守门人、冲进门去,用“违法”的方式见到法?如果讨不到满意的说法,可否索性将法拉下宝座打个鼻青脸肿,直接实现‘铁拳正义’?”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当前基层法院乃至整个社会纠纷化解机制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法院公信力、法律权威性的确立。就像《我不是潘金莲》中描写的一个法院乃至一级政府在面对一个女人执拗的坚持时的无能为力。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作为基层法院,我们要知难而进,苦下真功,抓源头、建机制,在领导办案、诉访分离、部门联动、引入第三方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使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妥善得到解决的同时要做到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宣传,借助新闻媒体,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各种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用法律来指引、规范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努力建设秩序当先、人民忠诚于法律,并努力将忠诚变成习惯的社会。
随着司法的变迁,《法的门前》的寓意在不断的充实着,今天的司法改革快马加鞭未下鞍,我们要用中国法律人的智慧去谱写《法的门前》新的寓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