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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代司法文化自信的培养

  发布时间:2018-05-28 10:49: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进程不断提速。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不断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先进司法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四个自信”的文化自信,我们的司法文化自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该如何全面认识司法文化自信,需要寻找其存在的历史意义、时代内涵。如何在优秀传统中司法文化中秉持科学、客观、礼敬的态度,深入挖掘和培养我们的司法文化自信,这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神圣的历史使命。

一、司法文化的形态

   司法文化的形态指司法文化存在哪些表现形式和载体,以及这些表现形式在司法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根据司法文化的形态来对司法文化进行划分大致分为物质形态、意识形态、行为形态、组织形态、制度形态五种类型。

一是司法文化的物质形态,是司法文化的物质化表现和物质载体。司法文化的物质形态主要包括审判场所办公环境、司法设施、司法装备等。相对于其他形态而言,它能让人直观而形象地感受到司法文化,并留下深刻的印象。即物质形态的司法文化要素,从古代的独角兽到天平、到威严的办公大楼、肃穆的办公场所都是司法文化的物质形态表现,包括我们日常的审判活动要求在规范的审判庭、着法袍等都是司法文化在物质载体上的体现。

二是司法文化的意识形态,亦可称为司法文化的观念形态、精神形态,它是司法文化的精神载体和核心要素。司法文化的意识形态具体包含司法精神、司法理念、司法思想、司法态度、司法传统、司法价值、司法道德等。独立审判的精神、依法治国的理念、司法为民的思想、公正司法的价值都是司法文化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审判中在意识形态中的司法文化是核心所在,如在刑事审判中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在民商事审判中提倡的改善营商环境、便民利民服务都是意识形态中的司法文化。

三是司法文化的行为形态,它是司法文化的行为化表现和行为载体。司法文化的行为形态具体包括立案行为、庭审行为、诉讼调解行为、司法文书制作行为、法官业外活动、司法礼仪等。作为司法文化要素的司法行为,表面上看是司法活动,从本质内涵上看,其实是司法文化以一种行为的方式进行展示。历史上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并作为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即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一种行为形态的司法文化。延伸到现在的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诉调对接、繁简分流都是行为形态上的司法文化表现。

四是司法文化的组织形态,它是司法文化的组织化表现和组织载体。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有自己的共同价值观念、传统和行为准则以及其外在表现,从而形成自己特殊的个性和行为,进而形成该组织的文化。法院亦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并且可以通过审判组织机构的形式在定程度上反映这一独特文化。我们的审判组织包括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等,人员包括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但在审判实践中曾出现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的司法未完全独立的司法文化。在此轮司法改革中通过对审判组织权责的科学细化向合议庭“审而不判”、“合而不议’、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判委员会“审判分离”的顽疾宣战,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五是司法文化的制度形态,它是司法文化的制度化表现和制度载体,即司法制度。司法制度作为司法文化的表现形式之,其所承载的本身就是司法文化的内容而且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运用权力来塑造的主流司法文化。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司法制度,是由国家的一整套司法法律规所确定的。司法制度亦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此轮司法改革中地方法院人财物的上收、法院内部的“去行政化”都是司法制度层面的司法文化革新。

 二、培养司法文化自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治国家的意义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不同行业的人会进行不同的诠释。作为法官我是这样认为的:就是这个国家的所有民众都对自己的法庭和法官有信心,不管是犯罪的嫌疑人及其家属,还是案件中的受害人及其家属,都认为自己和其他当事人能够在自己国家的法庭上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我想这是一个国家所有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最重要的一个自信。而我们现在法治的现状是什么呢,我用我说这段话的最直接诱因就最能得到同行们的认同的原因来解释,就是信访不信法的信访群体,互联网上对案件五花八门的炒作,法官群体的集体弱势...。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制约法治之路的顽石,而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是就是全民族司法文化自信的缺失。因此说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步是意识形态的问题、是司法文化自信的培养。

 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文化自信

说到司法文化自信,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司法文化,司法文化就是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所形成并得到共同遵循的司法职业特点、精神价值体系、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一是、行为、组织、制度等表现形式。它是人类司法文明发展历史的重要积淀,它从根本上塑造着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甚至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和社会进程。

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封闭时代一去不返,在“公正的可视化”要求下我们需要梳理出什么样的司法自信呢?

一是从司法主体上,法官和法院作为司法文化的创造者和实践者。法官首先要在代表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层面将自身的职业定位到传承公平、正义,各类冲突的承受着、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更为重要的是全社会都相信法官们对自身职业的定位,相信他们会依法裁判,而且他们适用的法律是可靠地、他们的良知是高尚的、他们的审判方式是科学的。

二是在司法制度上,由司法制度确定主流司法文化。在立法程序上国家要对司法的内容和思想进行选择,以国家权力做出司法文化的方向选择。以司法组织体系和司法人员构成的司法体制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理念的支配下,促成和保障全民族在司法道德、价值、意识、理念、精神、传统和思想体系在全方位的司法自信的形成。

三是在司法行为上,法官的裁判行为要承载司法文化的自信。司法行为是司法实践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他一方面体现着司法文化,另一方面影响着司法文化的生成、变化和发展,也就是行为决定习惯。我们的日常裁判行为要将社会生活加以法律的格式化,要求是我们的裁判行为为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遵守的司法文化自信。

四是在司法传统上,要做历史的承载着和文化的创造者。司法传统是历史留下的一种司法文化,他所揭示的是过去对现实的支配与制约。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彻底的一代司法改革的亲历者我们要批判的吸收历史留给我们的优秀司法文化,更要在传统的影响下形成我们新时代的优秀司法文化,并传承下去。这应当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最大的司法文化自信。

   四、法院在培养全民族的司法文化自信中的责任  

   一是树立司法公正文化自信,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公平与正义,并将其形成为一种司法文化主流。

    二是树立司法高效文化自信,在追求司法资源的解决和有效利用上形成最大化,并形成为司法文化的主流。

三是树立司法权威文化自信,在日常的裁判活动中、在解决争讼的实践中药树立司法的权威性和裁判的公信力,并将其形成为司法的主流文化。

四是事例司法独立文化,将司法独立作为履行司法职能的第一需要,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活动不受任何外部干涉,并将其形成为一种主流司法文化。

五是树立司法民主文化,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坚持民主原则,倡导民主作风所形成的一种主流司法文化。

六是树立司法廉洁文化,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廉洁奉公、廉洁从政、秉公司法,并形成为一种主流司法文化。

七是树立司法敬业文化,司法人员恭敬严肃的对待司法工作,对司法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任劳任怨,并形成为一种主流司法文化。

八是树立司法认同文化,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信谁审判权时追求人们对司法权运行的肯定、认可,并形成为一种主流司法文化。

  “一年春景莫错过,最是花开好看时”,2018年的春天,在全国“两会”上人民法院砥砺奋进五年的司法改革成效接受人民全面检阅。9大改革领域、129项改革任务的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错案追究制、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刑事庭审实质化等一些列改革落地生根,科学系统的审判框架落地生根,人民法院在司法文化上树立了坚强的自信,尤为可喜的是广大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对审判活动的参与是全民司法文化自信的最直接体现。十九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化,我们人民法院要在这一个新的征程中砥砺前行,为树立全民族的司法文化自信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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