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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因女朋友提出分手 放火焚烧岳父仓房

  发布时间:2018-06-06 14:17:09


    北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为报复他人,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案件,坐在被告人席的肖某某流下悔恨的泪水。

    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杨家乡的村民肖某某,与他相恋已久的女朋友发生矛盾,女朋友提出分手而心生不满,产生报复心理。在 2016年10月一天夜里,被告人肖某某来到女朋友的父亲陈某某家,用塑料瓶装汽油将木质仓房门点燃,见火势燃起后逃离现场,导致与陈某某的邻居等五家仓房及仓房内财物被烧毁,大火被村民扑救,但五户村民的仓房,和仓房里的全部财物被烧毁,被烧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为报复他人,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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