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长青,是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我要感谢法官李佳林,他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期间没有喝过当事人的一口酒,没抽过当事人一支烟,我约他吃饭,都被他拒绝了,他说我吃饭就违反了办案的纪律......执行法官于旭芳开车到双鸭山执行,早上5点从北安出发回来已经深夜11点了,于法官50多岁了,还患有糖尿病,在车上自己打针,为了赶时间都是在车上吃面包喝纯净水,让我很感动......感谢于树军院长,在您的领导下带出了北安法院这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文明执法队伍,你们是北安市百姓的青天!”这是北安法院近日收到的一封来自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
被告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多次向原告借款,约定借款到期后,被告均未偿还,原告故诉至法院。法官在其案件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本着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一封感谢信,不仅传递着一份感激之情,更透露出群众对法官的信任与褒奖,这是对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同时,这封感谢信对北安法院干警来说是一种督促与鼓励,激励着全院干警通过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