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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法官关爱弱势群体 老人感触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18-07-17 15:07:49



    近日,北安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在医院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中二被告给付的7 000.00元土地承包费交给了原告赵某,赵某虽因病说话有些口齿不清,但从其断断续续的话语和满意的笑容中,仍能感觉到其浓浓的感激之情。

    赵某今年已64岁,由于无儿无女,只能在养老院居住,因患有脑梗塞等多种疾病,每年都需阶段性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也成为困扰老人的一个大难题。原告赵某在农村的5亩土地于2008年转包给同村村民种植,种植期限为20年,承包人于当年将20年的土地承包费一次性交付赵某,现赵某因生活存在困难,认为当时的土地承包费价格过低,故起诉要求与承包户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签订该土地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土地承包的市场价格是近年来才有所增长,该合同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如继续审理,赵某很可能会败诉。承办法官考虑老人现在的情况比较困难,日常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且近年土地承包费的价格确有大幅增长,经多次找该土地承包户做调解工作,承包户考虑到以前和老人赵某就是同村的邻居,也了解老人现在的生活状况,所以同意另行支付老人7 000.00元土地承包费,老人赵某对该结果表示满意,且同意不再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考虑到老人行动困难,该款由承包户交至法院,由法院向赵某转交。

    2018年6月28日下午,承包户将上述承包款交至法院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老人所在的养老院,到养老院后发现老人因身体原因已于当日上午去医院进行治疗,法官又辗转至老人住院的病房将钱交到老人手中,并办理了相应的结案手续,老人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对其的帮助。

    大道之行,应使寡、孤、独、废疾者有所养,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北安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爱,用实践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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