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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党员法官耐心助调解 纠纷得解决

  发布时间:2018-11-07 09:23:49


北安市人民法院党员法官深化“党员服务工程”,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近日,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调解结案。

4周岁的高某在王某经营的孙吴县某国学幼儿园就读。201839日,高某在上学期间与同学发生碰撞,导致面部受伤,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特发性面神经麻痹。高某的父母与王某协商赔偿时发生矛盾,后高某诉至孙吴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16622.9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该案经孙吴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王某因高某的母亲与孙吴县法院某法官系其直系亲属而申请该院回避,后经黑河市中级人法院指定本案由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北安市人民法院党员法官谭荣光接到案卷后,认真查阅卷宗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也很明确,她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王某与高某的母亲系同学关系,纠纷发生前同学间感情一直很好,双方矛盾冲突较大的原因是在高某治疗过程中其父母与王某沟通不畅导致双方互相埋怨,谭法官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原、被告间发生纠纷的原因,做到开庭时心中有数。庭审过程中,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从双方的朋友关系着手,希望双方能谦让宽容、以和为贵,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耐心疏导,最终原、被告在庭审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赔偿款当庭给付完毕,原本矛盾激化的双方最终放开心结,握手言和。

   北安市人民法院党员法官细心查事实、耐心助调解、诚心促和谐,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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