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安法院党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法》新修改的相关内容,了解《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掌握修改的主要内容,在办案中能够准确运用新的法律条文,依法行使审判职能。
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马洪玲领学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相关条文,并对修改前后的条文进行对比解读,重点解读了与法院审判业务息息相关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缺席审判制度”、“一审案件合议庭成员组成”等法律新条文。
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树军强调,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做出的修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于树军院长要求:一要把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对新法律制度的适用能力,严格依法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要组织培训学习,将新修改的法律条文纳入到政治大轮训中来,党组成员带头讲、带头学,提升学习培训效果,确保全院干警将新法律条文熟练地运用到具体执法办案中。三要有效做好新旧法律的衔接工作,认真研究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新修订的法律为指引,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