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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9-03-11 14:36:53


广大市民朋友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了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真正打一场人人参与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破坏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

3.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划地为界垄断经营等行为滋生的“砂霸”等黑恶势力。

4.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典当行等名义,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垄断各类农副产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被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8.在宾馆、洗浴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和高档消费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开设赌场、吸毒、贩毒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9.以合法企业形式掩护,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进行金融犯罪、串通投标、走私、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0.国家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掩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毁灭违法犯罪证据或线索、阻碍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的行为及黑恶势力犯罪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11.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北安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56-6421609

2.网络举报:北安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举报邮箱:bafyshb@163.com

3.信件举报: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北安市邮编:164000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院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北安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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