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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发布时间:2018-01-23 16:35:01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或者项目投资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九)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十一)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三)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五)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就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当附项目计划书、任务书以及主管 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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