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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有监护资格的人能否申请更监护关系

发布时间:2019-03-10 17:37:0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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