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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以否撤销赠与

发布时间:2018-10-08 17:56:43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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