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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7 19:43:08


王力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市支行诉被告黄勇刚、刘红梅、王力石、谭成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北安市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11-27刊登版面:G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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