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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首例恶势力公开宣判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19 08:47:20





    近日,北安法院召开全市首例恶势力公开宣判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北华通报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郭某财等17人因犯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一案公开宣判情况,政工科副科长朱宏主持发布会,黑河日报驻北安记者站记者、北安电视台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王北华通报了公开宣判涉恶案件案件的详细审理过程及案情。该案在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北安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法由院长于树军和王北华、朱凯组成合议庭,历时三天公开开庭审理,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洋等3人出庭支持公诉,共18位辩护人和17名被告人出庭参加了诉讼。 鉴于本案是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北安法院召开了二次庭前会议,公诉人、辩护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听取了各方关于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及申请证人出庭等方面的意见。

    经审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郭金财、曹忠臣、高士华实施了抢劫;2004年曹忠臣人郭金财、高士华等人持械殴打他人实施聚众斗殴; 2014年,被告人郭金财、曹忠臣何宪利实施了合同诈骗;2015年被告人郭金财、李超实施强迫交易;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间,被告人郭金财伙同其他被告人实施4起寻衅滋事犯;郭金财单独实施4起寻衅滋事行为;2017年被告人张俊林实施看合同诈骗;另查明,被告人张俊林,在郭金财选举和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在指使、纵容郭金财纠集他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后,其纵容的行为,使其及其他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起到了保护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对被告人郭金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公开宣判,彰显了北安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信心和决心,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北安法院将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幸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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