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20时50分,随着审判长于树军宣布休庭、敲响法槌,备受社会关注的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庭审宣告结束。因涉案人数较多、涉及多项罪名,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此案是黑河市辖区内第一起涉黑案件,庭审从6月25日持续到28日,历时40个小时。3名法官、4名公诉人、1名法官助理、1名检察官助理、3名书记员、20名辩护人参与到庭审工作中。此案共53册案卷材料、2.4万字的起诉书。在4天的庭审中,审判长于树军与合议庭成员严格把控庭审流程,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刘某某等19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赌博、非法拘禁、妨害公务、骗取贷款8项罪名和犯罪事实开展法庭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体现出了审判长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
北安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黑案件审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判预案、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到责任到人,全方位保障了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此案的成功审理,充分彰显了北安法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使北安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迈上新台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4天的庭审结束了,但对扫黑除恶这场斗争来说,只是刚刚打完了一场战役,北安法院将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继续奋战,全身心地投入到下一场更大的战役中,以超常标准、超常要求、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