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在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和审务督查活动中,根据中级法院提出的巡回审判、审判公开,一站服务、“三优先”、送法进企业,司法救助和便民联系卡等“七项承诺”,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定期巡访和带案回访制度,开展好巡回审判,推行农忙季节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等措施。开通了北安市法院专网的“预约立案”程序,当事人可以在专网上按流程进行预约立案;实行了电话立案;对于远离市区的农村,派专人采取“上门立案”;针对立案时即可调解的案件,采取就地调解结案。
二是建立了北安法院网,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信息。将案件开庭时间、承办人等情况公示在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既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导诉台,每日安排一名导诉员,进行诉讼咨询引导、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规范了立案秩序。
四是对老、幼、病、残等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对涉及弱势群体、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五是继续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特别是对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六是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确定司法救助的原则、目的、范围、监督管理及具体实施办法,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切实给予救助。
七是制发“便民联系卡”方便当事人对案件的监督、沟通和反映问题;设立民意沟通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为了及时有效地落实“七项承诺”,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该院将 “七项承诺”的内容、负责领导、负责部门和落实时间发至相关领导和部门,要求记录工作纪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