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人民法院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紧紧把握司法为民宗旨,以开展“七项承诺”为具体抓手,从看得见的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审判公开,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落实到执法办案和作风建设之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1、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开展巡回审判,农忙季节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就地审理等诉讼便民措施,坚持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涉诉问题。
一是调整了3个巡回审判点,在巡回点立案5件,调解结案4件,开庭审理1件;二是注重判后答疑,明法析理。当事人服判率达93.3﹪,在宣判时调解1件,当事人递交上诉状后撤回3件。三是加大了案件回访力度,跟踪问效。深入村屯到当事人家回访18次,到镇内小区供热单位回访2次,到社区回访14次,电话回访28人次。在回访中,促使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3件。四是受理网络预约立案4件,电话预约立案12件、上门立案3件。五是实行了“收案日告知制度”即收案当日告知当事人必要诉讼程序及征求当事人调解意见的受案前期工作方式。
2、完善审判公开制度。我院于2011年10月建设并正式开通了北安法院网,确定网站由政工科为负责部门,同时确定办公室专职微机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负责后台工作,并对各个栏目进行细化,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建立了严格有网站发稿审批手续,确保网站顺畅健康运行。法院网的开通,依法公开了立案、审判、执行信息,将案件开庭时间、承办人等情况公示在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配备导诉员进行咨询服务、诉讼指引,推行首问负责制,开展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一站式”便民服务。上半年电话预约立案12件、上门立案4件。对于书写诉状困难的为其代写诉状,代缴诉讼费用30余件;同时,加强立案调解工作,打造1+1+1立案调解模式。选派一名副庭长负责调解速裁室,选调1名审判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审判员及1名优秀书记员以“1+1+1模式”(即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一名)构成办案单元,开展立案调解和依法裁决;并与区司法局派出的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4、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幼、病、残等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对涉及弱势群体、涉及民生的案件,采取“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对老、弱、病、残以及涉及民生的弱势群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立案”13件。
5、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印发《致企业的一封信》,及时告知企业诉讼须知和风险,开展法律咨询,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应对风险、加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法官们先后走访了黑龙江省海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北安分公司等五家企业并为企业送去了“致企业的一封信”。就企业提出的合同签订与履行应注意的事项、劳动用工、清欠债务、举证、质证及诉外调解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此活动既维护了企业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又维护了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促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6、实行诉费减免和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明确司法救助的原则、范围、监督管理,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上半年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27件次,金额达133,440万元。
7、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制发“便民联系卡”,标注案件监督、测评和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对案件的监督、沟通和反映问题,设立民意沟通信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聘请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截止目前共为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41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