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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21 12:00:21


根据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的部署及省法院和黑河中级法院决定继续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的通知,北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以此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司法管理年”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量效率和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不断强化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保持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为加快北安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通过开展案件大评查,切实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发现错误案件及时纠正,促进司法审判水平不断提升,推进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不断完善司法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预防审判执行权的滥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北安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友同志为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以全院各庭、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案件质量小组。由审判监督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组日常工作,根据案件评查工作需要,开展案件大评查。

评查范围,对涉诉到省进京缠诉缠访案件的评查工作在727日前完成,并报到审判监督庭;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在610前完成;将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自查报告在610日前报到审判监督庭。

评查标准,案件定性准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诉讼程序合法,不超法定期限,文书制作规范,卷宗归档合格;执行程序合法,款物管理规范,信息录入及时全面,没有影响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其他问题。

评查方式,案件大评查采取各受检部门自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检查、接受上级法院评查的方式。

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开展工作。各庭、科、室、局、法庭要即刻着手开展评查工作,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的评查范围做好案件的统计和登记,不得有瞒报和漏报现象。

二是要严格遵守时限要求,做好情况反馈。各庭、科、室、局、法庭要严格遵守评查工作时限要求,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进一步强化司法管理,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全力上升司法水平。

三是要确保案件评查质量,做好整改和提升工作。各庭、科、室、局、法庭要在评查工作中认真执行,以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契机,抓整改,促提升。对发现的差错案件要及时依法纠正错误,对负有责任的审执人员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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