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09:36:24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北安法院现公开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期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我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由人民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二、选聘人数:拟选任人民陪审员61名。

   三、资格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可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本市的,单位或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后,可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

   3、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特此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 系 人:张 萌

   联系电话:0456-6421664

                       北安市人民法院 北安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个人自荐)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推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