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北安法院现公开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期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我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由人民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二、选聘人数:拟选任人民陪审员61名。
三、资格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可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本市的,单位或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后,可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
3、报名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
特此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 系 人:张 萌
联系电话:0456-6421664
北安市人民法院 北安市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个人自荐)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单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