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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28 14:35:19


    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民群众寻求自身利益保障的终极期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新途径,是践行司法人民性的实践需求,也是关爱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北安法院切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法院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对象、范围、步骤和具体要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分阶段、按计划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按职责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好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长效机制。对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抓好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长效机制。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统筹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岗位风险廉政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风险,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提高防范能力,尤其要突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针对不同岗位职责和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从细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探索建立覆盖法院所有岗位、反映法院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模式,营造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认真查找廉政风险节点,提早预防、对症下药。要根据各部门职责,认真查找各个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建立防控机制,实行有效监控,做到提早预防、重点监控、对症下药。四是抓住中心,主攻重点、全面布防。要围绕审判权这个权力中心,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依托,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融入到对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管理活动之中,使办案法官职责更明确,执法程序更有序,权力运行过程更为透明,监督机制更为有效,尤其要在推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几个方面下功夫,推进阳光司法、确保廉洁司法、保障公正司法、提升司法效率及公信力。五是积极创新、总结经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要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采集、分析、反馈、处理和研判,从实践中认真总结,不断建立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治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物,使法院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道路。六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与法官评价体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在确保合议庭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日常办案质量的检查。建立和完善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责任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强化对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确定8个防控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编制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了岗位、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14个,针对最后确认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制度措施。七是强化制度措施。紧紧围绕排查审定的各类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做到排查到位,措施到位。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廉政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高法院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堵塞管理漏洞,防控各类风险,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止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明的工作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贯穿于全院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是我们“强素质、树形象”必须过的一个关口,廉政风险防控是既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们狠抓审判质效、突出工作亮点的重要载体,我们要统筹协调审判业务与风险防控工作,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并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改善队伍作风、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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