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在北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于树军提请的107名人民陪审员经审议通过,北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金梅为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北安市人民法院与北安市司法局密切沟通,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依据《人民陪审员法》,按照不低于本院法官数三倍以上的要求,确认新增拟任命人民陪审员107人,经北安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北安市人民法院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等形式从符合条件的300人当中随机抽选出107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并会同北安市公安局对107名拟任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既有医疗卫生、新闻传播、土木建筑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也有经验丰富的退休工人、基层干部,较好地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经北安市人大会常委会任命后,107名人民陪审员已具备陪审资格,将依法参加法院审判工作,履行审判职责。
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贡献了重要力量,此次任命的107名人民陪审员,是北安市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畅通民意渠道的重要体现。北安市人民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随机抽选规定,严格开展资格审查,组织好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扩大了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新任人员充分发挥沟通人民与法院的桥梁作用,不断提升参审质效,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