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所做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前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倍感亲切,深受鼓舞。
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二十多次提及“公平正义”,他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必然追求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进步的基石,更是贯穿和谐社会各个层面的核心价值理念。从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到更加关注公平,再到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反映了随着我国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才能得到保证,各种诉求才能有效表达,人们也才能充分感受到生存的价值和尊严。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让人民生活更幸福和更有尊严。
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正义是社会进步的保证。让公平正义之光普照神州大地,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破除那些影响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各项诉求。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为法院的一名干警,更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不仅要准确把握十八大的基本精神,还要做到学以致用,这是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根本保证,只有学以致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司法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实践中维护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