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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北安法院:悉心调解不畏难 八年积怨一朝散

发布时间:2021-06-17 16:37:11


    近日,北安市人民法院法官们利用一上午时间,成功化解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债务案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田某、徐某原来是一对好朋友。2010年经田某引荐,徐某承建了北安市房屋建设两个工程。2011年9月徐某与其中一项工程的开发商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所用外墙苯板胶由开发商用徐某工程款扣回。徐某在2项工程施工时赊购了建筑外墙底胶10万元。田某索要未果,2016年12月,田某持徐某出具的欠条起诉徐某,要求徐某给付欠款10万元及利息。案件经北安法院一审,徐某上诉。黑河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北安法院重审后,徐某又上诉,黑河中院判决予以维持,徐某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请再审。2020年12月黑龙江省高院裁定将该案发回北安法院重审。

重审法官了解到徐某对几次判决不服理由是认为田某与开发商是亲属关系,欠苯板胶钱已经付给开发商了,且田某持有的欠条系已经撕毁的欠条,田某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徐某不同意还款,双方积怨深。

    重审过程中,法官没有着急开庭,围绕欠条是否已经偿还后被撕毁,多方面了解案情,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双方争执不清,互相指责,互不相让,但又旧情难忘。庭审理时,法官从情、理、法角度,结合双方曾经多年的好友关系进行调解,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有调解意向,但针对调解数额争执不下,陷入僵局,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最后确定对撕毁欠条进行司法鉴定。午休时间,法官放弃休息,联系技术室主任,加班给原告抽取鉴定机构,法官与技术室工作人员从鉴定的风险、鉴定费用、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及双方过去的感情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田某的思想工作。

    田某被北安法院法官的诚心所感动,表示愿意继续调解,法官马上联系徐某重返法院,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徐某当即给付田某2万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动得连声道谢。至此,一起积怨多年,历经两次上诉一次省院再审的案件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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