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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党组召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14 15:37:01



    近日,北安法院党组召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省、市文明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全力以赴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省级文明单位验收组验收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树军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树军向党组成员传达学习了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测评体系中的15个测评项目、34条测评标准进行解读,并对各项目进行责任分工。

    于树军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对北安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次“体检”,是对北安法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检验,更是对全院干警为民服务能力和干事创业精神风貌的一次集中检阅。就如何做好省级文明单位迎检工作,于树军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助力文明单位创建。全院干警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北安法院的重要意义,党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责任分工,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培育文明创建意识,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要将审判执行与文明单位创建有机结合。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服务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为企业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将创建工作做深做实。三是要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法院北大厅创建党建、红色文化展厅扩大创建工作影响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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