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相识。初听您的名字,能感觉到您一定是一位很温柔、很美丽的女性。可是很遗憾,竟以这样的方式认识您,知道您的故事、了解您的生平。会议室的大屏幕上,人们用悲痛深情怀念,讲述着您的故事,追忆您的精神。斯人如梅,如高山般深重,若山泉般清澈,那定格的一刹那,是我们法院人永远抹不去的痛。
我们不相识。可是您敲击法槌、接收锦旗、讨论案情的一幕幕却深深的撼动着我的心,如此的鲜活后却永远沉寂。有那么一瞬间,我特别想问您,假如就帮那么一下,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可是当看到您的生前的点点滴滴,仿佛给了我这种愚蠢想法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这是您用一生践行的初心誓言,“头上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是您义无反顾守护的信仰。
我们不相识。您走了,那么灿烂美好的生命,在那个即将迎来春暖花开的早晨戛然而止,正如那小小的粉红的花,是如此秀丽又是那么的坚强,在冰天雪地中微笑着,却又是那么大度,每当春天来临,在“山花烂漫”时,却只“在丛中笑”。我想,这一定不是孤傲,这是傲骨的勇气,好不容易挺过了地冻天寒,却又在春风中离去。
于是,我认识了您,您热爱着自己的职业,恪守着法官的良知,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您用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在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您总是站成一个精确的坐标,捍卫着人间正道,留住了世间温情。
您说“我的理想是一名法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求学之路你便心怀法治的烛光,远大的理想抱负跃然纸上。从纪检组内勤到法官助理,从法官助理到法官,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共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在湖南高院工作的17年,一个个认真办理的案子,一年年日复一日的坚守,是您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理想写下的生动注脚。您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案件中,在专业上求精,在细节上求严,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儿案卷,您总是错峰就餐或者托同事打饭回来;为了保障文书质量,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反复校对;为了案件的审判品质,即便卧床保胎也沉心阅卷。“不敷衍、不将就、负好责”是您办案的常态,出言而必行,您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大量矛盾在您手中烟消云散。您用法治信仰引领人生选择,用责任扛起了使命担当。
您说“当法官、办案子就是要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当事人送来的鲜红的锦旗,印着您笑靥如花的面庞,那时候,我想您的心里最多的是欣慰吧。纠缠12年的纠纷,在您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中双方服判息诉;长达十余年的电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您带队顶着酷暑实地考察,在数千页的文山字海中,13700余笔账目查的清清楚楚;为双腿残疾的当事人一次又一次地跟当事人原工作单位协调,为其争取工作机会;新冠疫情为提升“云开庭”的庭审效率,您学习涉案地方方言......“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您最真的写照,您用仁爱传递司法温情,用和善滋育初心誓言。
您说“为案子说情请不要敲家里的门”。办公桌上,那印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的警示牌,朋友圈里,转发“三个规定”敬告“免开尊口”的提醒,面对打招呼、找关系的请托,您从来都是严词拒绝,当事人想方设法的拉拢、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你始终不为所动。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着您的灵魂血脉,才值得您不惜用鲜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不徇私情,用生命践行“三个规定”,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
时间就这样停在了2021年1月12日的早上,一个招呼,一把利刃,一条鲜活的生命,是我们最剜心的痛。曾经的你,笑靥如花,秀美的外表下有着坚强而善良的心。你善良慷慨,无私的帮助每一个遇到的人;你刻苦钻研,孜孜不倦工作;你一身正气,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太阳会照常升起,但可亲可敬的人却只能定格在记忆里。
“请问”“方便”“借光”,那些满脸堆笑的开口,如果是生活里的举手之劳,我们义不容辞;可是在法律的国度里,这些就会变成“插手”“干预”“过问”的托辞,零容忍才是法律应有的界限。
我说,我要成为您这样的人。如梅来过,热情似火。刚正不阿、秉公办案,情系群众、克己奉公,勇于担当、敬业奉献。以柔弱之躯,巾帼建功,坚持立场不妥协,坚持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您追求的正义,会有更多人接力。我们都在坚守公正,这法治的生命线。您为法治事业做出的牺牲,我们不会忘记!您未完成的事业,我们将接过来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一切鬼魅魍魉都会无处可逃!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您的身影虽已走远,但留给我们对自身职业价值的叩问会常在心间。也许守护人间正道的路上迷雾重重,但是待云雾散尽,我们必将秉承您的浩然正气,用毕生的努力去烛照法治前行的道路。身在中华大地的不同地方,未曾谋面也不曾相识,但却从事着同一份工作,坚守着同一个梦想。身穿法袍,扛起的是职责担当;庄严宣誓,许下的是不朽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