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北安市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第十五次审委会会议,研究讨论被告人刘某某等赌博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刑事案件,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占领及两名检察官应邀列席会议,北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海龙主持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杨天龙从案件审理经过、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等方面向审委会进行详细汇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占领及两名检察官发表了意见,参加会议的审委会委员依次对案件发表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海龙指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刑事诉讼联动机制的重要抓手,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安法院将持续推进落实审委会制度改革,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法检两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方面的沟通,维护司法公正。
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占领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应常态化,通过列席审委会研讨案件,有利于法律正确实施,构建法检两家高层次交流学习平台,完善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凝聚司法合力,促进司法公正,推动诉审双方良性互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