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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诉前调确”裁定书 开启诉源治理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0:18



    近日,原告汤某某到北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起诉被告王某某,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劳务工资款。

    2021年9月1日至9月15日,被告雇佣原告在北安市某小区进行抹灰工作,经过双方核算,工资款共计18万6千元整。被告在给付2万元后,一直拖欠剩余工资款未给付,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仍不给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剩余工资款。

    北安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经分析研判,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随即联系原被告双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建议双方友好协商,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共同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从法律规定、社会诚信等方面入手,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北安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承办法官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为双方当事人出具“诉前调确”案号民事裁定书,并明确指出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书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否则该民事裁定书可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北安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强化诉前指导和风险评估,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诉前及时委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并引导当事人及时履行,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增量;既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又减轻了法院案件多人员少的司法资源。2022年1月份,北安法院已出具7份“诉前调确”案号民事裁定书,切实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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